一图领会国度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税收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色[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明白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色除外],同时合适相关前提的,合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发卖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操纵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色取得响应的公用、消费税公用缴款书(朋分单)或海口、消费税公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相关内容取出口货色报关单(出口退税公用)相关内容相婚配。《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 号)第一条、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色[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明白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色除外],如不合适、消费税退(免)税政策前提,但同时合适相关前提的,合用、消费税免税政策。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发卖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操纵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 号)第二至六条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分析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无效进货凭证的货色,同时合适相关前提的,试行、消费税免税政策。1。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核准的跨境电子商务分析试验区。(姑苏市于2016年获批跨境电子商务分析试验区)2。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发卖平台或操纵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元和个别工商户。(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在综试区注册,并正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分析办事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色名称、计量单元、数量、单价、金额。《财务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分析试验区零售出口货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 号)自2023年1月30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正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畅销、退货缘由,自出口之日起 6 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消费税参照内销货色发生退货相关税收施行。此中,监管代码 1210 项下出口商品,应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核心(B 型)出区离境之日起 6 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1。原状退运进境,是指出口商品退运进境时的最小商品形态应取原出口时的形态根基分歧,不得添加任何配件或部件,不克不及颠末任何加工、改拆,但经拆箱、检(化)验、安拆、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退运进境商品应未被利用过,但对于只要颠末试用才能发觉质量不良或可证明被客户试用撤退退却货的环境除外。2。合适前提的退运商品,已打点出口退税的,企业该当按现行补缴已退的税款。企业该当凭从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色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打点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退还出口关税手续。3。合适退运的商品,企业该当提交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或出口报关单、退运缘由申明等证明该商品确为因畅销、退货缘由而退运进境的材料,并对材料的实正在性承担法令义务。对因畅销退运的商品,企业应供给“声明”做为退运缘由申明材料,许诺为因畅销退运;对因退货退运的商品,企业应供给退货记实(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退货记实或拒收记实)、返货和谈等做为退运缘由申明材料。海关据此打点退运免税等手续。1。《财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通知布告》(2023年第4号)2。《财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通知布告》(2023年第34号)海关监管体例代码“9610”,全称“跨境商业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合用于境内小我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买卖平台实现买卖,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打点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合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海关监管体例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商业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俗称“备货模式”。该监管体例合用于境内小我或电子商务企业正在经海关承认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买卖,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合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简言之,“1210相当于“二线出口”(货色由区内到境外)。海关监管体例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间接出口”。合用于跨境电商B2B间接出口货色,是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取境外企业告竣买卖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色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海关监管体例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合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色。“9810”是指境内企业先将货色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再由电商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买卖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采办者。海关监管体例代码“9710”“9810”的退税前提:参照合用一般商业(海关监管体例代码“0110”)出口货色相关政策打点出口退税。